内设机构
    内设机构
    发布时间:2023-08-29 15:44 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威海市台港澳办 字号:[ ]


    根据工作职责,威海市委台港澳办设综合科、经济协调科、交流宣传科、港澳科4个职能科室。

    综合科

    负责文电、会务、督查、机要、保密、档案、值班、公务用车管理等办机关日常运转工作;负责办机关财务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,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;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;负责起草有关综合性文稿;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、社会保障、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;负责起草全市台港澳工作规划、计划、有关重要文稿;组织指导全市台港澳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。(办公室电话:0631—5232472)

    经济协调科

    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对台经贸工作,组织开展全市重要涉台经贸活动;协调、指导、参与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开展涉台经贸、科技、金融等方面活动;承担促进威台通邮、通航、通商有关工作;指导台湾青年来威实习、就业、创业工作等。(办公室电话:0631-5177750)

    交流宣传科

    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威台教育、科技、民族、宗教、文化、卫生、学术、出版、体育、司法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事宜;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赴台交流和参加国际活动中的涉台事务;协调指导威台民间交往交流工作;负责应邀赴台团组的审核、报批工作,负责应邀赴台团组、人员的行前教育;组织指导台胞来威的接待、管理工作;协调处理涉台突发事件;承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交办的事项。负责全市涉台港澳宣传、教育工作;宣传党的港澳台工作方针政策;承办中央、省委布置的涉台港澳新闻宣传任务;负责组织、指导、管理、协调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和市刘公岛管理委员会的对台工作;研究分析对台港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、重要事项,并提出对策建议等。(办公室电话:0631—5177752)

    港澳科

    综合归口管理与港澳地区各领域的交流合作事宜;负责因公赴港澳人员的审核、审批、发证和签注等工作;负责处理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、中央人民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涉台工作与我市相关的事务;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港澳居民涉我市的有关事务;参与协调威海驻港机构、企业的有关事务;参与相关调研工作等。(办公室电话:0631-5177753)



    威海市台港澳事务服务中心

    承担在威台港澳资企业和台港澳籍人士政策咨询、法律咨询、投诉协调等事务性工作;承担涉台港澳招商引资(引智)的联络、接待、协调等事务性工作;承担全市与台港澳地区有关交流活动的协调联络等辅助工作;承担因公赴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的办理等事务性工作;承担全市涉台港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辅助工作等。(办公室电话:0631-5177751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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